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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雪茄出入境应当警惕的法律红线
2025-02-22

常有朋友出入境时携带雪茄,相关法律红线应知晓,免受无妄之灾。


一、数量限制

根据我国相关规定,烟草制品属于限制进境物品。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,其他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。


二、价值限制

涉案雪茄商品的物品属性决定计核偷逃税款适用税率应为50%。个人邮寄进境物品,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。个人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


三、远离“走私”

涉案雪茄是以货物还是物品计税,会影响行为人偷逃税额的大小。这一点在决定行为人偷逃税额是否达到走私犯罪立案标准非常重要。因此,涉案走私物被定性为货物还是物品,对行为人的定罪量刑至关重要。

在打击雪茄走私犯罪方面,多地联动集中行动已经展开。根据报道,湛江、西安、上海、青岛、广州、黄埔等17个海关共同开展了打击走私雪茄的行动,共查获涉嫌走私雪茄8.1万支。


四、远离“非法经营”

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,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,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雪茄等烟草制品,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,公安机关即可对行为人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。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,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。


自我介绍 ABOUT US
吴烨律师
广东侨安律师事务所

吴烨律师系广东侨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籍贯山东省。2001年于湖南大学法学院获授法学学士学位,2023~2025年期间完成深圳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研修课程。自2002年入职某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起,深耕知识产权领域二十余载,长期专注于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实务,精于将商业运营思维与法学理论相融合,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布局、权利保护体系构建及商标/专利/著作权争议解决方案。2022年受聘为深圳市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,2023年入选中华商标协会高级专家库成员。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知识产权服务应深度融入企业经营、诉讼手段须配合多元保护策略之理念,注重发掘争议调解契机,致力于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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